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办拟对省基金资助项目进行一般结题、验收结题,现对公司结题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立项已满3年未结题的一般项目和2016年以前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且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以按通知要求申报结题。重点、杰青等其他项目将采取验收结题方式,请按后续相关通知要求结题。
二、结题所需材料
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可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也可在附件中下载;
2、研究成果复印件;
3、《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表)纸质版;
4、结题报告与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5、今后省基金已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将统一由基金办行文,不再返回验收报告或者结题报告。
三、统一受理安排
集中受理时间1月26日至2月1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月1日下午16:00。项目负责人需本人签字后到财务处科研科、审计处盖章后送交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统一交科学技术研究院,重点及杰青纸质材料验收现场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未到时间,逾期提交项目均不受理。
四、科研院联系人
联系人:刘一铮
联系方式:88823307
办公室:校办公楼233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2:结题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