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学期学院制定的“院定岗位津贴等级申报实施细则”,请未参与2017年度大聘期考核的老师依据目前的职级以及细则,申报2018年的院定岗位津贴等级。如未取得可以升级的科研业绩,可不填报,学院将按照现有职称职级确定院定岗位津贴等级。
需要升级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院定岗位津贴等级申报审批表”,并注明符合的条款细则,11月9日之前提交个人签名的纸质版至人事办公室(院楼B215)。
注:新晋升以及新进的教师,职称职级为本级职称的最低级,即:教授为4级,副教授为7级,助理教授为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