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员工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老员工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教育部联合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以下简称“国赛”),终审决赛于2017年10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为挖掘、培育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和国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7年5月至8月举行威廉希尔第三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威廉希尔委员会、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支持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三、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对象,应符合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湖南省“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老员工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需要在省赛和国赛两个系统中报名方可参加校赛、省赛和国赛的角逐,两项报名缺一将视为报名失败(请注意!!!!)
第一步,国赛报名:
可通过登录“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老员工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第二步,省赛确认报名:
在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报名成功后,还需在“E朝朝”手机端完成湖南赛区的报名基本信息确认工作。
原则上每个学院的参赛项目不少于10项。
2.校赛评审
集团将进行赛事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待定将基于参赛团队的申报材料,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五、评审方式
邀请校内外专家组建评委组,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团队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奖项设置
1.校赛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奖项评定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2.校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根据各学院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评审。
3.对获一、二、三等奖项的优秀团队,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及培训,对项目进一步培育。
七、激励机制
1.“互联网+”国赛是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创新创业顶级赛事,在国赛中获奖的优秀团队将有机会获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和天使投资。
2.在国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根据《威廉希尔教学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奖励十万元。
3.在国赛中获奖的员工根据《威廉希尔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员工推免工作细则》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推免资格。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校赛是公司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员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促进赛事工作开展。
2.广泛宣传,注重挖掘。请各学院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员工参赛,特别是挖掘本院毕业五年之内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员工,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获得过学校资金扶持的项目必须参加校赛。
3.加强联动,长效推进。各学院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注重部门联动、专业联动和学院间的联动,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九、大赛咨询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宏强 联系电话:15211107076 、88664177
威廉希尔第三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7年4月14日